据《成都商报》12月2日报道,12月1日,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于博状告清华大学以欺诈手段招生一案。于博要求清华大学按照招生简章的承诺延请名师授课,并赔偿损失十万元。
于博是沈阳博宇有色金属炉料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兼总裁。今年初,网上的一则招生宣传吸引了于博:清华大学开办“公司治理与资本运作总裁研修班”,招生对象为“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决策层领导,政府领导”,而主讲老师则是林毅夫、胡鞍钢、郎咸平等一批经济等领域的顶尖专家。这些名单让他最后下定决心报名入学。今年1月14日,在缴纳了3.7万元学费后,于博成为清华大学第28期公司治理与资本运作总裁研修班的一名学员。
然而从1月17日第一次上课,于博就觉得不对劲。原先承诺五六十人的小班授课,竟然一下子增加到一百多人。且不说授课老师并非网上承诺的著名学者,连课程设计、授课案例等都毫无章法、随意改变。
在与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交涉过程中,学员们吃惊地发现,这个总裁研修班并非继续教育学院的项目,而是外包给了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公司治理与资本运作项目中心主任张中朝个人,作为个人承包项目,自然要追求利益,选择课时费便宜的学者。交涉未果,于博愤怒地将清华大学告上法院。
于博的代理人、北京海铭律师事务所邬宏威律师表示,目前各大学开办的很多培训项目非常混乱,希望本案能够成为一个标本,“为了清华大学的名誉、为了中国继续教育事业的良性发展、为了广大企业精英不再上当受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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