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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还贷遭遇“预约期”

揭底:银行有不菲收益

  本报讯(记者 沈忠民)延长了客户提前还贷的预约期,给银行带来的收益如何?一位业内知情人士告诉记者,一家房贷余额规模在40亿元左右的银行,目前一个月的提前还贷量大约有2亿元左右,按目前房贷平均年利率6%估算,每半个月的利息多收达到500万元,一年就是6000 万元。
  市民杨小姐最近到银行申请提前还贷,银行却告诉她必须先预约,等10个工作日后才能进行提前还款,而期间的利息银行分文不少都要收取。杨小姐算了算,按她提前还款50万元计算,银行10个工作日加上两个双休日,半个月的利息足足要1千多元。杨小姐对此提出异议,银行工作人员则称这是银行的规定,也是业内的惯例。
  但据记者了解,长达半月的预约期并非一贯如此。前几年,上海房贷规模增长迅速,各家银行对提前还款的规定都比较宽松,有的银行可以随到随还,有的银行虽然有预约期,但一般也只有几天时间。随着近期房产调控和房贷利率的多次上调,各家银行遭遇了新增贷款大幅下降和提前还款不断上升的双重打击,开始逐步收紧对提前还款的规定,目前,大多数银行都规定了10个工作日左右的预约期。
  上海联业律师事务所王展律师认为,银行较长预约期的利息收入属于不当得利,消费者有权拒付。王展律师表示,在目前的房贷借款合同中,基本没有对提前还款的预约期进行约定,银行应当与借款人协商预约期限,而不能单方面规定。长达半月的预约期也大大超过了合理的范围,如果银行的工作效率不高,确实需要这么长的工作时间,也不应该收取预约期的全部利息,超过合理工作时间的利息应该免收。
  王展律师建议,银行在借款合同中最好事先与借款人约定提前还款必须事先告知,并约定事先告知的天数,这样,对借款人才是比较公平的。
      稿件来源:房地产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