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击台海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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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提出“一国两制”科学构想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程的加快,中国共产党在新的历史时期解决台湾问题的战略构想也逐渐成型。这一科学构想的核心,即“一个国家、两种制度”,是邓小平晚年首先表述出来的。这一提法,也是逐渐完善的。
  对于小平同志“一国两制”伟大构想的形成和发展,原中共中央对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杨斯德回忆道:
  小平同志是一个务实的领导人,我和他身边工作的其他同志都有亲身感受。我在他身边工作时,曾多次聆听他的教诲。小平同志亲自对我们说,解决台湾问题,一要从实际出发,二是不妥协不让步不行。考虑问题要从人民的长远利益出发,牺牲一点暂时的利益是必要的。我觉得他将马列主义的战略和策略思想运用得非常之妙,非常得体,非常得人心,得到了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拥护。
  他还说,解决台湾问题决心要大,不能操之过急。但国家一定要统一,台湾不能在任何人手中丢掉,否则就是历史的罪人。清朝时期都没有丢掉台湾,在我们手里更不能丢掉。外国想把台湾拿去,那是绝对不行的;中国人自己丢掉,那更是绝对不行。
  小平同志始终在思考,用什么方式来解决台湾问题,后来他创造性地提出用“一国两制”来解决台湾问题。小平同志提出的“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是他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到台湾的历史和现状以及台湾同胞的利益而逐步形成的。
  统一之后台湾还搞它的资本主义,大陆搞社会主义,但还是一个统一的中国,一个中国,两种制度,香港问题也是这样,所以他提出这样一个构想,我觉得就解决了人类社会发展中的一个重大问题。也为我们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提供了一个可行的途径,所以我觉得这个贡献是非常伟大的。因为祖国统一是我们中华民族的最高利益,是核心利益。
  我对“一国两制”有着深切的体会,一直在学习和研究这一伟大思想。我觉得怎么评价它都不为过,它既具有现实意义,更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杨斯德说,小平同志提出的“一国两制”思想,我可以说是见证它的形成、丰富和发展。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小平同志一直在考虑如何解决我国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台湾问题、港澳问题用什么方式来解决,这是他思考的问题的中心。
  1979年1月,小平同志在访美期间提出:“按照我们的心愿,我们完全希望用和平方式解决这个问题,因为这对国家对民族都比较有利。”他明确宣布:“我们不再用‘解放台湾’这个提法了,只要台湾回归祖国,我们将尊重那里的现实和现行制度。”
  1979年元旦,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郑重宣布实现国家统一的大政方针。
  我对《告台湾同胞书》中“我们寄希望于1700万台湾人民,也寄希望于台湾当局”这句话印象很深。因为后来有许多台湾同胞反映,应该把工作重点放在台湾人民身上。小平同志善于倾听不同意见,他一贯都是一切从实际出发,他建议增加一个“更”字,即更寄希望于台湾人民。这一字值千金啊,非常重要。后来,中央领导同志多次接见台湾同胞,小平同志、邓大姐(邓颖超,当时是中央对台领导小组组长)都亲自接见台湾同胞,亲自做台湾同胞的工作。邓大姐在1980年全国政协致台湾同胞春节慰问信中,特别提到了要更寄希望于台湾人民,反响很好,影响深远。后来小平同志还对我们说,要好好学习邓大姐的“春节慰问信”,要认真体会,深入研究,多做台湾人民工作,让台湾同胞了解我们的政策,增进两岸人民间的亲情。
  1981年9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叶剑英在同新华社记者的谈话中,进一步阐述了台湾回归祖国、实现和平统一的九条方针政策,明确提出,祖国统一后,台湾可以建立特别行政区。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叶九条”。
  1982年1月11日,小平同志在一次谈话中说:“九条方针是以叶剑英委员长名义提出来的,实际就是‘一个国家,两种制度’。”
  1983年6月21日,邓小平在会见民主柬埔寨领导人时,就中国统一的问题阐述了“一个中国,不同制度”的设想,他说:“在一个统一的国家内,有不同的社会制度,这是史无前例的。实际上,真正统一了,台湾一个制度,香港一个制度,大陆一个制度。大陆是社会主义制度。”
  1983年6月26日,小平同志在北京会见美国新泽西州西东大学教授杨力宇时,谈到实现中国大陆和台湾和平统一的一些设想。
  小平同志说,问题的核心是祖国统一。和平统一已成为国共两党的共同语言。但不是我吃掉你,也不是你吃掉我。我们希望国共两党共同完成民族统一,大家都对中华民族作出贡献。
  小平同志不赞成台湾“完全自治”的提法,他指出:自治不能没有限度,既有限度就不能“完全”。“完全自治”就是“两个中国”,而不是一个中国。制度可以不同,但在国际上代表中国的,只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我们承认台湾地方政府在对内政策上可以搞自己的一套。台湾作为特别行政区,虽是地方政府,但同其他省市的地方政府以至自治区不同,可以有其他省市自治区所没有而为自己所独有的某些权力,条件是不能损害统一的国家利益。
  祖国统一后,台湾特别行政区可以有自己的独立性,可以实行与大陆不同的制度。司法独立,终审权不需在北京。台湾还可以有自己的军队,只是不能构成对大陆的威胁。大陆不派人驻台,不仅军队不去,行政人员也不去。台湾的党、政、军等系统,都由台湾自己来管。中央政府还要给台湾留出名额。
  小平同志说,和平统一不是大陆把台湾吃掉,当然也不能是台湾把大陆吃掉。所谓“三民主义统一中国”,是不现实的。
  他指出,要实现统一,就要有个适当方式,所以我们建议举行两党平等会谈,实行第三次合作,而不提中央与地方谈判。双方达成协议后,可以正式宣布。但万万不可让外国插手,那样只能意味着中国还未独立,后患无穷。
  小平同志的这些谈话实际上就是我们后来常说的“邓六条”。
  “一国两制”的提出,促进了两岸关系的沟通,得到了海内外华人的支持和国际舆论的赞赏,影响巨大,意义深远。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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