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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新闻
| 2006年6月20日
上限提高至938元下限提高至70元
上海提高公积金月缴存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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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丁利民
晨报讯 下个月开始,部分市民将可缴存更多的住房公积金。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昨天宣布,本市自7月1日起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从854元提高至938元,下限也从64元提高至70元。
按规定,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每年调整一次。2005年公积金月缴存额调整后的上限为854元,在此基础上,今年上限提高了84元,达到938元。据此测算,税前月收入超过6100元的市民将从本次调整中受惠,而税前月收入超过6700元的市民,每月将以938元的上限缴存,一年缴存额度达到11256元。同时,为了保障低收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权益,月缴存额下限从64元提高到70元。
另外,值得关注的是,今年开始首次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缴存的个人缴存者,其月缴存额上限明确为1610元。
自7月1日起,计算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由2004年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05年月平均工资。2006年度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各7%,实行补充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职工本人和单位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各1%至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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