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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周刊| 2005年7月7日
 
苏格兰“新人才”计划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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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适应苏格兰人口结构变化,苏格兰新的海外人才工作计划于6月22日正式生效,该计划指出,绝大部分在苏格兰毕业的海外留学生,皆可申请毕业后继续在苏格兰居住两年,以寻求工作机会。
  苏格兰行政院与英国内政部于日前达成协议,批准“新人才:苏格兰工作计划”。该计划于6月22日起生效,凡距毕业一年内的学生,不需要有工作许可证,即可依法提出申请毕业后在苏格兰继续居住两年。此外,即使学生毕业后已经离开苏格兰,也能申请参加本计划、返回苏格兰。只要申请时间在学习结束的一年内,以毕业证书上的日期为准。
  申请人的合格标准包括:获得苏格兰进修教育颁发高等国家文凭,或苏格兰高等教育机构颁发本科学位、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个人。然而,以下对象则列为排外条款:取得高等国家证书或学士后教育证书、荣誉学位、或求学期间居住在苏格兰以外地区的个人。
  如在苏格兰申请,必须仍持有有效学生签证或理工科毕业生签证。“新人才”签证有效期为两年,持有人可以在英国工作而无需工作许可。

  晨报提示

  ■申请人需在修习完所有课程后才能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居留期间应有在苏格兰工作的准备,也应打算在两年结束后离开苏格兰,或转换到其它管理移民方案。如果他们接受学费赞助,申请人也必须提供信件,说明赞助人不反对该生留在苏格兰。

  ■申请书可向英国内政部索取。英国内政部而非苏格兰行政院持有核准权。

  详细资料请参考:
  www.workingintheuk.gov.ukwww.scotlandistheplace.com
  作者:□晨报记者 程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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