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周边环境将有义务监督员 从自我推荐的市民中选聘,4校配1人
本报讯(李爱铭 通讯员 王辛)笔者从市教委获悉,本市学校周边环境将有专人义务监督,他们将在5月30日前上岗。 据了解,义务监督员由各区县从自我推荐的市民中选聘,原则上4所学校配1名。义务监督员负责巡查、报告学校周边环境情况,并承担沟通和监督责任。他们将每周至少两次到学校周边巡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向所在街道(乡镇)“学校周边办”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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