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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对社会议论褒贬不一北京市交管部门公开表态  
  北京交警坚持“暗中执法”  
 
       http://www.jfdaily.com 2005-4-17 8:26:54          稿件来源:新闻晨报  
 
  面对不少“的哥”对交通警察“暗中执法”就是“设套”“钓鱼”的指责,面对社会对“暗中执法”褒贬不一的议论,北京市交管部门近日对社会公开表态:北京交警不会取消这种执法方式。
  “交通警察拥有法律赋予的执法权,而法律并未禁止交警使用‘暗中执法’这种方式,因此,这种执法方式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北京市交管局法制处处长赵继强表示,“暗中执法”和其他执法方式一样,目的都是为了减少交通违法行为,维护交通秩序。北京市85%以上的交通事故都是交通行为人的违法行为造成的。
  北京市交管局秩序处有关负责人表示,在暗中执法中发现违规的,绝大多数都是出于主观上的故意,“暗中执法是震慑作用最强的,也是最有效地制止违法行为的执法方式。”这位负责人认为,目前看来“暗中执法”有利于驾驶员形成自觉守法的习惯,从趋势上看,“暗中执法”会成为北京交警执法的主要方式。
  “暗中执法”只是交管部门多种执法方式中的一种,此外还有交警拍摄、电子监控设备记录等非现场执法方式和交警当面执法等多种方式。这些方式编织了严密的监控网络,以发现、处罚交通违法行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赵继强最后表示,如果对于“暗中执法”有异议,驾驶员可以到各支队的法制科进行投诉,要求行政复议;如果对非现场处罚有异议,可以通过支队交通科进行投诉,最后还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但北京不会取消“暗中执法”。
  [新闻分析]
  “暗中执法”难建“马路和谐”
  据新华社报道,眼下,交警“暗中执法”之所以容易引起驾驶员的抵触和反感,是因为当交警的“暗中执法”方式与一些特殊路段联系在一起的时候,非常容易给司机“中了圈套”的感觉。
  从科技进步的角度看,交警“暗中执法”的功能完全可以被街口上的摄像头所取代。与交警“人力”“暗中执法”所能覆盖的抽查面相比,越来越多的摄像头才真正体现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的威慑力。而且往往那些用人做有争议的事情,用摄像头做却合情合理。
  而看看大城市里上下班高峰时长长的车流,人们也不难体会到科学疏导交通的重要性。从发达国家的经验看,仅仅靠交警处罚(即使是“暗中处罚”)是很难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难题的。例如,20世纪50年代以来,在德国的小汽车保有量不断上升的情况下,交通死亡人数却从1970年后呈现下降趋势,这就要归功于现代智能系统的应用对提高交通安全和交通疏导起到的作用。因此,记者认为,应当大力使用摄像头这种智能交通管理和执法手段,把更多的警力节约下来投入需要人力管理的分支拥堵路段。
  回头再说说这次老百姓对交警“暗中执法”方式的质疑,记者认为,罚钱、扣分毕竟不是最终目的,不能产生教育效果的处罚不但其威慑力会打折扣,也不利于构建“马路上的和谐”。
  [名词解释]
  “暗中执法”
  4月13日,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张景春在接受记者专访时明确表示,北京交管部门将大力提倡“暗中执法”,今年交管部门非现场执法要占处罚交通违法行为的60%。张景春说,随着北京市智能交通管理系统的建设,交警非现场执法智能化、自动化程度将更高。
  除了看不见的“电子眼”,北京交管部门还将大张旗鼓地提倡交警在马路上“暗中执法”。现在值勤交警的手中又多了两个先进“武器”—————数码照相机和DVD摄像机,既可利用照相机随时拍摄违章停车等静态交通违法行为,也可利用摄像机拍摄一闪即逝的动态违法行为。新设备的使用将大大缩短数据录入时间,提高执法效率。
 
    作者:□据新华社北京 4月 16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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