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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 李鸿光)万春街失火案造成三人死亡,四人受伤(本报4月4日曾予报道)。日前,该案中涉嫌失火罪的屠建培被检察机关公诉至静安区法院。三名被害人的家属提出刑事附带民事经济赔偿要求,赔偿金额总计达61万余元。 检察机关查明,4月3日凌晨2时,屠建培喝过白酒、黄酒和啤酒后,回到万春街74弄36支弄44号家中。入睡之前,屠随手将未熄灭的烟头丢弃在沙发上,引发火灾,大火直至凌晨3时45分许才被扑灭。此次大火造成借住在该房屋内的徐某等三人死亡。44号三层房屋及室内物品全部烧毁,左邻右舍的房屋结构和室内物品也有不同程度损毁,财产损失达25.2万余元。 火灾发生后,公安消防部门认定该起火灾系屠留下火种而引起,屠对此应负直接责任。案发后,屠也主动至公安机关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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