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们称参加特殊奥运会的运动员为特奥运动员。
2、我们称有智力障碍的个体或群体为智障人士。
3、我们说某人用轮椅行走,而不说他/她是坐轮椅的。
4、不要用“不幸”之类的词形容智障人士,因为智障不需要以一种消极、否定的方式加以界定。
5、我们提倡使用“障碍”或“残疾”,而不是“残废”。
6、我们可以说某人患有智力障碍,而不应说他/她遭受弱智的折磨,是弱智的牺牲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