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周刊||
 
在沪出生外籍婴儿需及时办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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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jfdaily.com  2008-6-11  稿件来源:解放网-新闻晚报

晚报讯 Thomas夫妇长期在上海工作,近期正打算带着在上海出生才三个月的小宝宝回国探亲,但在办理出境手续时才发现,孩子出生后未向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过出生登记手续,无合法有效的签证,并造成了在沪非法居留的事实。
像Thomas夫妇这样长期在沪生活、生子的外籍人士越来越多,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提醒外国友人,外籍婴儿在沪出生后,父母或监护人要及时前往本国使领馆申请护照,在出生一个月内前来出入境管理局办理登记手续,并申请相应签证。所持材料为孩子的出生证明及护照,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件。
作者: □记者 陆慧 通讯员 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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