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记者昨天从上海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获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
(第75号)和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关于香港、澳门以及台湾居民报名参加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的有关规定,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定于9月20日、21日举行。上海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报名公告已于6月6日在国家司法考试上海考区服务平台上发布。 本市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6月12日开始报名。报名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一、网上预报名 具体报名时间定为6月12日00:00开始至6月30日24:00结束。凡符合 《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 (试行)》第十三条规定的人员
(含户籍不在本市但在本市工作、学习或居住的人员)、以及在本市工作、学习或居住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居民、本市在读普通高等学校200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都可在本市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请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国家司法考试上海考区服务平台进行网上预报名。 (在本市报名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不实行网上预报名,可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内直接到现场报名)。
二、现场报名 具体报名时间定为7月4日至7月20日每天上午9:00开始至下午16:30结束
(期间中午、双休日照常办理)。报名地点:徐汇区漕宝路38上海华夏宾馆三楼华夏厅。请报名人员按照要求备齐并提供相关报名材料予以现场确认。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 详情请查看司法部网站
(http://www.legalinfo.gov.cn)或国家司法考试上海考区服务平台
(http://www.sk.justice.gov.cn)有关政策和具体要求。 欢迎符合国家规定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抓紧报名,并希望报名人员按照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抓紧复习备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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