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说法||
 
公司诋毁已辞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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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报讯 某家具公司对多家供应商发函,称被辞退的采购员张先生有不正当的商业行为,张先生认为公司侵犯了他的名誉权,将公司告上法庭。近日,闵行法院判令家具公司向张先生赔礼道歉,并支付张先生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张先生原来在家具公司负责采购,后公司以“严重失职,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失”为由,辞退了他。该公司还向多家供应商发出声明,称张先生已被辞退,无权代表公司进行任何采购业务,调查发现张先生与个别供应商存在不正当的商业行为等。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称张先生有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商业贿赂的嫌疑,公安机关经审查后,认为公司的控告没有犯罪事实,不予立案。
  法院认为,家具公司尚无充分证据证明张先生在任职期间有不当行为,就草率地向多家供应商发函,在该函中所作的不实记载,是对张先生劳动、工作情况的负面评价,该评价在事实上降低了对张先生的社会评价,并对其今后就业、求职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公司行为侵犯了张先生的名誉权。
  作者: □通讯员殷超 记者李胜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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