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记者诸达鹤实习生蒋毅文 上海市营养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站站长薛亮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根据去年正式实施的国家标准,蜂蜜不得添加或混入任何糖类、代糖类、淀粉类物质,包括任何营养物质以及增稠剂、甜味剂、防腐剂等也不得加入,否则不能称之为“蜂蜜”。 据一位蜂蜜生产行家透露,如今掺假蜂蜜有的加入白糖,即用白糖加水进行熬制,再把糖浆和蜂蜜倒进料槽,然后进入搅拌罐,蜂蜜和糖浆搅拌调好以后,再抽进密封罐里加热、脱水。这位行家还举例说,有的用饴糖冒充蜂蜜,还有的掺进淀粉用以转化为果糖。为以假乱真,掺假者还在“加糖蜂蜜”中过量加入色素、香精、增稠剂、甜味剂、防腐剂等物质。假蜂蜜很逼真,清亮透明,粘稠度很高,不经检测,消费者分辨不出真假。 记者日前在天目路上一家大型保健品市场里看到,有种“芦荟蜂蜜”的外包装上,配料表上标注:“蜂蜜90%,芦荟汁10%”。另一个柜台上放着一瓶沪产“蜂蜜”,成分配料表上标着:“蜂蜜,DHA、维生素。” 专家指出,新的国家标准规定,如在蜂蜜中添加其他营养物质,不能用“蜂蜜”或“蜜”作为产品名称或名称主词。一些厂家为了提高营养功效,在蜂蜜中加入维生素、微量元素、中草药提取物等各种营养成分而制成的产品,不能再称之为蜂蜜了。 据悉,采用过滤工艺除去花粉的蜂蜜应称为“过滤蜂蜜”。也可在蜂蜜前加上表示色泽的形容词,如“白色蜂蜜”。如蜂蜜主要产自一种植物或花,并具有此种蜂蜜的物理、化学和微观特性,可在蜂蜜前加上这种植物或花的名称,如“刺槐蜂蜜”。如蜂蜜是一种蜜蜂酿造,可在产品名称前加上这种蜜蜂的名称,写在括号内,如(东北黑蜂)蜂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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